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孕妇起诉离婚会判离吗?

来源:网络  作者:未知  时间:2018-12-19

  离婚率居高不下是中国社会当下面临的一个问题,当夫妻感情破裂时还会出现向法院起诉离婚的现象,法院也尊重当事双方的意愿,但是起诉离婚是由许许多多限制的,那么当女方怀孕期间感情破裂时,是否满足起诉离婚的条件,即孕妇起诉离婚会判离吗

  一、女方怀孕期间能起诉离婚吗?

  新中国建立之前,广大妇女在君权、父权、夫权的统治下,她们的各种权利、特别是人身权利根本得不到保障,自由择婚更是无稽之谈。新中国成立后,经过半个多世纪的努力,党和政府虽然特别重视对她们的保护和关怀,并出台了各种政策和制定了许多法律法规,但是,作为妇女、包括儿童,她们毕竟是社会、家庭、男人面前的弱势群体,再加上国家的法律在妇女、儿童权益保护方面还不健全,所以,如果我们不在现有的法律规定中尽最大努力地保护她们,她们与男人的平等,在社会中的地位平等就很难实现。因此《婚姻法》规定对女方在怀孕期间、分娩后一年内和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,男方不得提出离婚,而女方可以提出离婚的规定就体现了上述对她们的特殊关怀。

  我国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:“女方在怀孕期间、分娩后一年内和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,男方不得提出离婚。女方提出离婚的,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,不在此限。”

  这一规定说明三个问题:

  一是讲,男方在女方怀孕期间、分娩后一年内和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,不得提出离婚请求。也就是说,在上述时间内,男方没有提出离婚请求的权利;

  二是讲,女方在上述时间内,提出离婚的请求,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的,可以受理。

  三是讲,男方在上述时间内的离婚请求只有在特殊情况下提出,并经人民法院确认有必要时,才可以受理。这就不难看出,法律之所以这样规定,目的就是为了从根本上明确对妇女儿童的保护。

  二、起诉离婚应满足哪些条件?

  离婚起诉的前提:必须是双方领有结婚证或者已构成事实婚姻。事实婚姻是指:1994年2月1日民政部《婚姻登记管理条例》公布实施以前,男女双方未按婚姻法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、且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。

  男方不得起诉的情形:根据《婚姻法》第三十四条规定,女方在怀孕期间、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,男方不得提出离婚。女方提出离婚的,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,不在此限。

  法院不予受理的情形:根据《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,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,没有新情况、新理由,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,不予受理。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,没有新情况、新理由,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比照上述规定不予受理

  对于女方怀孕时,起诉离婚是否被允许要分情况的,在没有特殊情况下,男方申请是不被允许的,只有女方才在法院考虑之列,换言之,孕妇起诉离婚会判离吗主要取决于女方的意愿,这是为了保障处于弱势地位的女方的权利,也体现了社会的伦理人情和人道关爱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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